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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带她去泰国旅游的说说

2024-06-17国际旅游

老公带她去泰国旅游的说说

世上皆是拜佛的人,他们各自心怀鬼胎。

热带的风将曼谷这座城市包裹得严严实实,它能吹过每一个人的发丝,也能吹进每一个人的血液。它将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赐给了这片土地,也将精明,能干,好利以及虔诚按照不同的比例杂糅进了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的骨子里。

这里除了盛产菠萝芒果也是著名的佛教国家。这里不能随意提及性;扑克牌被视为宗教禁忌,公众场合赌博会被罚以巨款;暹罗CBD每月以1亿的流水运作,可本地人消费所占不及30%。

他们偏爱庙宇,有人求彩票号码,有人求能生一个孩子,还有人求能让自己活得久一点,他愿再捐一些香火钱:他相信自己身上的癌细胞是可以通过捐钱捐走的。

临街坐落着大大小小的香火店,沿途有很多算命先生,我们就碰到了一个。

可算命先生拒绝为我算命。

他看了看我的手,说了一句我听不懂的泰文就把我递给他的一百泰铢还给了我。他听不懂中文,英文也不行,哪怕我一再问他为什么我的手相看不了,他也只是冲我摆了摆手让我赶紧走。罢了,我明白自己是做什么的,这个算命先生看来是颇有些功夫,不给我算也是情理之中。

林洛看出了我的颇为为难,示意我就不要在这里浪费时间了转身就去了街边拦计程车了。出于礼貌我还是将这一百泰铢还给了算命先生,他摇了摇头,就在我转身的一刻我的背包被塞进了一张纸条,我满腹疑问的看着这位算命先生,他用手做了一个捂嘴的手势然后推了我一把。

正当我准备问他些什么时,林洛拦的计程车已经停下了,我也只好作罢。我们到酒店时已经是傍晚了,他定了两间房,林洛还是像往常一样生疏又客气。他交代我这几天可以自己玩自己的,他就不再管我了,之后我们就各自回到了房间。

我从来没想过这竟是我见林洛的最后一面,不,准确的说这将是林洛见我的最后一面。

自从来到曼谷,我就一直窝在酒店里不愿出去,因为这里的天气炎热,空气中夹杂的潮湿气息令我这个从小生活在北方的人难以忍耐,相比起人挤人的大皇宫还有暹罗中心我更喜欢我的套房,空调,东南亚的水果又甜又鲜,睡觉睡到自然醒,林洛也不来打扰我,等他处理完公司的事之后我们就一起回国。

这么想来林洛开会还带上我,我是不是应该去和他的同事们问声好,可奇怪的是我找了一圈同层的房间,竟没有找到他们公司的同事。

只有一个中国老年旅行团占据了一整层。每天早晨风风火火的出门,晚上大包小包的回来。正当我想给林洛打电话想问问他时,林洛给我打来了电话,还没等我开口他先说道

“未今,你下楼。我在楼下等你。”

他的声音听起来有些沙哑,像是几天没有睡好觉,又像是抽了一宿的烟,语气低沉,比这夜色还要凉。

我满腹狐疑,这才想起来我们来到曼谷已经一个星期了,这一个星期我都没有见过他。在楼道里我又撞上了满载而归的中国旅行团,泰国导游用流利的中文大声讲,今天消费五千元以上的来我房间领明天乳胶枕工厂店的代金券,五千!我笑了,老年团果然最好带,五千的枕头能值五百都算对得起这些人傻钱多的大妈大婶。导游为了赚钱,也真没少下功夫。

这时我忽然想起那个算命大师给我的那张纸条,或许这个会中文的导游可以告诉我。我喊住了泰国导游,问他能不能帮我翻译一下这算命师傅给的纸条,他爽快地接了过去,看了一眼,告诉我:“小妹妹,他说你要重生。”

关于这个解释我被难住了,这个重生是什么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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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以怎样的姿态才能和爱人相拥而眠。

那天晚上我和他精疲力尽的折腾了三个小时,倒在了大床上,他熟练地卷了一根烟然后递给我,笑眯眯的问:“我和林洛,你更爱哪个?”林洛是我的丈夫,我们结婚已经三年多了。

而他是我的情人,叫顾占,算起来也有十个年头了,我们大学毕业就在城郊买了这套房子,他平时在这里创作,我去工作。

在大学时期,辩论场上第一个为他鼓掌的人是我;篮球场边等着给他送水的人是我;陪他勤工俭学的人也是我。但因为我的工作,顾家在我们谈婚论嫁时斩钉截铁地告诉我,我程未今不容许踏进顾家家门半步。

我喜欢顾占,他懂得我的所有喜好我的想法,我的美梦与溃烂,我的幻想与腐化。他是我的灵魂伴侣,我不能没有他。

可顾占的母亲不允许他娶一个入殓师作为妻子,几经决裂,又被气得生了一场大病,迫于压力他不能娶我,永远都不能。我和顾占的爱情都没抵得过而立之年,我的妥协是嫁给一个自己不爱的人,他的退步是永远爱我。

林洛是我在大学时的学弟,但在学生时期我并未见过他。没有人愿意娶一个入殓师,可他说他可以。我不能拉无辜的人下水,几次拒绝后林洛冷冰冰的告诉我“我有爱的人,你不用操心”。

我们相敬如宾却也形同陌路。

温存了片刻,我便披上风衣和他告别。我轻轻的吻了他的额头,他的睫毛又长又密像极了熟睡初醒的婴儿,我舍不得离开他。

但夜深了也快到了我工作的时间了。只是我没想到那竟是我们的最后一面。

凌晨的街道分外冷清,初秋的寒风钻进我的脖领也钻进我的眼窝。我前一阵做了近视矫正的手术,被这北风一吹也恍惚的流下了泪。

现在不戴眼镜的世界分外清晰,我倒有些不适应。

今天我接待了我今天的第一位客人,一名从13楼一跃而下的少女,面目全非,支离破碎。我小心地把她从冷冻柜里拉出来为她化妆。作为一名优秀的入殓师,我想我是知道这位客人的喜好的,她是齐肩的长发,指甲应该是刚做不久的,上面的装饰还能隐约看见。

她应该是个热爱生活的女孩子吧,可最后她还是毅然决然的抛下人间的痛苦和欢愉,头也不回的登上一米高的阳台,上面还种着绿萝。

死太容易了,难的是活着。

入殓师的工具并不是常人用的化妆品,口红和腮红,它们的力度太轻,就像你极力妄图掩埋一场车祸现场,却铺上了一层透明塑料布,满目狼藉尽收眼底。他们需要用厚重的油彩大幅度遮盖铁青色的脸,大红的颜色覆盖干涸的嘴唇,报废的车总要重新刷一遍漆才行。

几支画笔,几管颜料,一副镊子,一瓶头油,一把梳子和一大袋的棉花和浸有福尔马林的纱布就是我的全部工具了,轻车熟路,老练有素。我是这里最好的入殓师,自然是因为我与他们都不一样。我是这里唯一的女“化妆师”,一是因为我胆子大,二是因为我心细,男入殓师画不出的笔触我都不在话下。

小卓说这姑娘父母老来得女宠爱有加,大学刚毕业就给安排好了工作,不知道什么原因想不开,让她义无反顾地纵身一跃,甚至连她心爱的猫咪都没有回头看一眼,留下一封冰冷的备忘录与她悲痛欲绝的父母,她的母亲甚至几度哭晕过去。因为身体毁坏太过严重,他的父亲忍痛拒绝让母亲见她最后一面,而我们也就成了她生命旅途中最后的见证者。

姑娘生前是个善良可爱的人,遗嘱除了交代她的猫咪要送还给已经分手的男朋友外就是交代了她的遗体器官要捐赠。我和小卓说,“以后我也会捐赠的”。

我做这行久了就看惯了身后事,所以入行初就签了遗体捐献协议,这件事谁都不知道,顾占也不知道。这孩子急了,说道,哎呀程姐姐你别瞎说,你还能活一百年。小卓是我一手带起来的助手,我带了他三年可他现在也不过十九岁。

化完妆已经是早上,家属与亲友已经在送客厅等候许久了。所谓“送客厅”就是设置在殡仪馆的灵堂,供亲属最后一次瞻仰哀悼,见完最后一面就要送去“极乐往生”。

我们从不在家属面前提及“火化室”这一词,在我们这一行里叫它“极乐往生”,希望“客人”能早登极乐,肃清往生。

那些悲痛在亲属眼中是极夜,是一辈子,是余生的的贯穿伤。

可我见惯了太多的生离死别,他们的一生只是我的沧海一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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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深渊凝望着你更恐怖的是,你发现那个深渊就是你自己。

等我走到酒店大堂的时候看到林洛已经在门外等我了,他租了一辆跑车,我记得我和他说过等我空闲下来一定要租车在美国的东海岸公路旅行,要红色的,吹海风。

原来他都记得,虽然不是美国东海岸,但也算是完成了一半,至少是出了国门。那一刻我发现了林洛的好,可我们没能先遇到,造化弄人,缘分浅薄吧。

这一路上他都没有说什么话,风捧着草与泥土的味道吹过我的脸颊,让我想起了我还在大学时候的那段时光。

那时候我18岁,顾占在篮球场,我紧张的站在场边,紧紧的抱着水瓶,水瓶里是我自己做的柠檬蜂蜜水,切柠檬的时候划伤了手,在左手食指一道很深的口子,可我一声都没吭。太阳下我站了两个小时,手攥出了一层汗珠,目光也没有离开顾占一刻。

那是我爱了一整个青春的男人,可最后竟然都说不出是他辜负了我还是我辜负了他。

我转头看向林洛,他戴着口罩,压低了帽沿,月光像一场瓢泼大雨,吹乱了它额间的碎发,也把他浇得那样陌生。

他一路上都没有说话,过了半响,他说,

“未今,夜凉了,你把外套穿上”。

我穿上了他的外套,因为我身材高挑,和林洛差不多的身形,所以他的外套大小正合适。

我们结婚以来我从来没有穿过他的衣服,他向来不喜欢别人碰它的东西,连我们家的那盆他从老家带来的野生兰都只是他浇,从来不让我经手。

在他外套的口袋里我还摸到了我们结婚时他的戒指,现在的他好像放下了对我的戒备,但这也让我无所适从。

我宁愿他对我冷冰冰的一辈子,这样我埋藏在心底的愧疚就永远是个死气沉沉的种子,但他的解冻让这颗种子发了芽,钻破土壤,生了一朵名叫负罪感的花。

“未今,我想和你讲个故事。”他把车停到了路边,不知不觉我们已经开进了山区,星野低垂,万籁俱寂。

“我上大学的时候,喜欢过一个人。她并不认识我,甚至不知道我的名字,她是人群中的一颗星星,而我什么也不是。我从未表达过我的心迹,我怕会吓坏她,这样我离她就更远了。我仰望她从茫茫人海中来,那一刻全世界都暗淡了下来,阳光一路倾泻,只在她身边走一遭,人群中我只看得到她。后来我目送她从茫茫人海中走,走到了一个她爱的人身边,将光也带给了那个人,我的世界一下子失明了。从此我没能爱上任何人”。

我从来不知道林洛竟如此爱过一个人,他不是冷冰冰的工作机器,他的心在那个女孩子属于别人的时候就已经死了。

“那个姑娘后来怎么样了”我问道。

林洛把头低了下去,我更看不清它的脸了。他把头转向我,月光下,他戴着口罩的脸竟开始变得诡异起来。他的声音沙哑,缓缓抬起了手摸着我的脸对我说:“后来我娶了他最爱的人”

“而且我爱的那个人也不是姑娘”

那一刻,我像被一记重锤从身后击中了天灵盖,一时间天旋地转,脑袋只剩下嗡嗡的声音。

林洛爱的根本不是女人,他爱的是顾占!他娶了顾占最爱的人,就是我!林洛是我们的学弟,他早就认识顾占了。顾占不知道林洛的爱,甚至在我嫁给林洛之前都不知道这样一个人的存在。

在辩论赛的赛场,在我期待着顾占发言的时候有这样一个男生和我一样期待,在不起眼的角落;

在球场上,在我目不转睛地盯着顾占传球投篮的时候有这样一个男生也一样的在为他加油,只是我能喊出来兴高采烈的向球场上的人挥手,但他不能,他只能在他投进球时钻下拳头,抿嘴一笑;

也许在顾占和我在食堂吃饭并肩而坐的时候,有这样的一个男生就在不远的位置看着他爱的人将鸡腿夹给他的女朋友,而他的碗里的饭菜早已冰凉了。

樱花道的花开了又落,思源池的冰结了又融,男孩始终没有将那三个字说出口。时光和爱都随风飘远。

风吹过草坪,蒲公英知道;雪铺满枝头,布谷鸟知道;凌晨失过的眠知道,吃饭味如嚼过的蜡知道。

可是没有人知道,一个人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