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答案1:
泰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首先泰国监管不力,让黑心商家坑害中国人!虽然黑心商家是中国人,但是在泰国做旅游,泰国政府部门就有责任监管。泰国相关部门也是收取了黑心商家的经营费用的,所以泰国就要负责!
优质答案2:
真的很难过,又很可气,这40多人的家属该怎么面对。为听到自己同胞遇难默哀,然后这个事件告诉大家,出门在外还是要靠自己,换做是我我就不去坐船。先不说泰国推卸责任,副总理情商就很小家子气。讲真没必要一出事就抵制,旅游我一般都报国外团真的省心,奇葩也少。
这事如果是国人勾结当地,实际经营这种黑旅行社,专门从国内招揽游客过去,不听警告唯利是图,如果真的,那么这个说话难听的人真是打对我们巴掌了!话糙理不糙!虽然他们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但如果是被利欲熏心的人钻了空子,制造这场灾难,那真是罪孽深重。
但是,泰国副总理能这样子讲话也是没谁了,泰媒学西方媒体天天报道中国的负面消息导致多数泰国人对中国其实是很鄙视和负面的态度的,同时早就听说了泰国被英国某家保险公司评为最危险旅游目的地之一,保险理赔率全球第一,管理混乱落后,商家被外国游客惯坏了各种欺诈外国人,只认钱!为了安全还是不去为好。
而且泰国副总理的表态之所以不恰当,原因有三个方面: 一是,即使出事的船是中国人所有,旅行社是中国人创办,但出事是在泰国海域,当地的管理问题也是无法摆脱干系。
二是在死亡如此严重,死者尚未全部打捞出水的情况下,趁着地利之便,抢先为事故定性,也还是鸡贼得很。
三是这种将事故定义为个案、偶发,不追溯泰方义务和责任的做派,不利于吸取经验教训,那么多人,也就白死了。作为一个旅游业大国,尤其是以东南亚为主要目的地的中国游客众多,这么做非常不智。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教授包涵老师的良心建议不容错过:
“凤凰号”船长和船只所有者对遇难者承担侵权责任毋庸置疑。按照目前中国和泰国旅行公司的合作模式,在此次事件中按照合同法应该承担连带违约责任。(连带违约责任意味着作为遇难者或者其家属可以向任何一家追偿或者同时追偿!)
法律专家认为,平台网页上的代订说明不能成为免责的理由!(说白了,你代订不代订, 怎么代订,跟游客没半毛钱关系,我找你签了合同,我当然可以找你)。
受害人要么请求侵害人承担违约的民事责任,要么请求侵害人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二者只能择一,不得行使两个请求权。 按照法律的规定,该翻船事件,受害人或者其家属要么按照违约责任起诉旅行公司,要么按照侵权责任可同时起诉船方和旅行公司,并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可是,就在所有人都在积极参与救援善后工作时,泰国副总理巴逸却笑眯眯的发表了这样的言论:这是中国自己害自己!
之后又是说中国报的都是“零元团”,又是说中国没听气象预报擅自出海。。。总之就是不说泰国自己的责任。
虽然之后泰国副总理在广大中国人的舆论压力之下做出了道歉,但是国人还是觉得很憋屈!明明是泰国旅游业管理混乱,这个锅居然还甩给中国人?
在一些东南亚国家,中国人被当地人要小费,几乎已经成了“常态化”。
17年2月,越南边防人员索取小费不成,殴打中国游客的事件再次激起国人愤怒。母亲被按在玻璃上,眼睁睁的看着儿子被打到站不起来。
打人之后,越南却说当事人是在被追跑中摔伤的,并拒绝了中方提出的联合调查要求。
2016年,数百名中国游客被关在济州岛机场的“小黑屋”,滞留时间最长者超过5天,其间只能在条件简陋、的地板上和衣而卧,三餐都需自行解决。
在很多泰国人眼中,中国游客就是可以随便欺负的。
于是,泰国主持人敢说“中国人自己带中国人来死在泰国”。
泰国副总理也不用顾忌自己的身份,“这是中国人害中国人,中国人的船和泰国有什么关系?我们要负什么责任?”
泰国警方也可以随意将中国的记者带走。
泰国就这样啊,你们自己要来的啊。即使泰国让你们不爽了,你们又能怎样?不出三个月,你们还是会来普吉岛,拍照发朋友圈。
全世界都知道中国游客人傻钱多,不欺负你们欺负谁?
这三个月没赚到的钱,到时候,加倍赚回来就是!